危老條例修正案有哪些獎勵或限制? 3大修正重點帶你一次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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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這次的危老條例修正案?修正的目的為何?
行政院內政部為了因應之前法規規定,即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但此規定將使得重建效益受限,或間接造成畸零地或地籍零碎、小面積建築物設計不易或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所以鬆綁合併鄰地規定。
此外,之前危老條例規定,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10%容積獎勵,但獎勵將於民國109年5月屆期,加上目前已核准的重建案,約有39.45%僅申請時程獎勵及危險建築獎勵。獎勵到期後民眾願意申請危老重建的意願可能會降低許多,因此為了繼續鼓勵民眾申請危老重建以及兼顧公平性問題,所以提出延長時程獎勵及逐年調降獎勵額度。
最後根據內政部數據統計,目前申請危老重建案的面積,約超過半數都在400平方公尺以下,並且小面積建築案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因此為了引導鼓勵民眾擴大申請重建面積,提高重建效益,所以增訂規模獎勵。
接下來一起來了解此次修正案之修正重點
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鼓勵擴大重建:
刪除合併鄰地面積的限制,但新增規定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的部分,將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的規定,以符合公平性考量。
※危老條例原規定, 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間接造成畸零地、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在這次修法後,該限制予以取消,但鄰地整併還是維持1比1最高1000平方公尺的範圍,可獲得容積獎勵;超過1000平方公尺部分,雖無容積獎勵,但仍適用房屋稅、地價稅得減半徵收優惠。
為加速促進民眾重建意願,時程獎勵減半逐年遞減:
原最高可獲得10%的時程獎勵,自民國109年5月起改為逐年遞減2%,施行的第4年為8%、第5年6%、第6年4%、第7年2%、第8年1%之方式遞減,並在2025年5月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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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規模獎勵以替代逐年遞減的時程獎勵:
增訂危老建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將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且面積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就再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不過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與現行時程獎勵的額度上限相同。
看完以上危老重建的修法後新增的獎勵及條件有沒有對危老重建更心動了呢!心動不如馬上行動!趕快連絡安信建經,來幫助您老屋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