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知識懶人包26】「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是什麼?起造人變更的四大好處!
自從「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制度上路以來,「不動產開發信託」已成為建商最普遍採用的履約保證方式之一;而「不動產開發信託」中,又以「土地與資金信託」搭配「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及「續建機制」,受到消費者與建商的信任度最高。現在,就讓我們來認識,究竟什麼是「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它又具備什麼優點,既對建商有利、又能保障消費者呢?
一般來說,不管是建商購地自建,或是與地主協議合建等開發案,傳統上通常由建商擔任「起造人」;建商一手包辦興建主要事務,包括建案初期的建築規劃設計、請照委託代銷銷售、工程發包,再到後期完工交屋等。
建商擔任起造人,卻未把「興建資金」、「土地」與「建物」交付信託,如果在興建過程中倒閉,不僅貸放的銀行會面臨呆帳風險,建案承購戶的血汗錢也恐不保。而建案蓋到一半,倘若無法順利找到接手續建的業者,房子將會變成「爛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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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為了確保債權,往往會與較專業且值得信賴的「建經公司」合作,希望建商改為「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並把「起造人變更為建經公司」,銀行核貸意願較高。
國內最具指標的建經公司「安信建經」解釋,所謂「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意指不動產融資信託銀行、建經公司、建商及地主等四方共同簽訂信託契約,由建經公司擔任名義上「起造人」,受託銀行則管理土地與興建資金帳戶。另一種方式,則是建商分別與受託銀行、建經公司簽訂信託契約,由受託銀行管理土地和興建資金,而建經公司擔任建照、起造人之受託人,並且將建經公司名義變更為起造人;完工後建經公司除了可以辦理建物追加抵押權設定外,在建物完工之後,亦由建經公司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移轉登記之所有權人。
一、較易較得融資
對融資銀行而言,「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因為有建經公司協助監督工程進度與撥款,且因興建中的建物、資金與土地均交付信託的緣故,放款風險相對較低,所以銀行核貸意願較高。而建商若欲取信於銀行、取得興建資金,「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就成了重要條件。
二、承購戶有保障
由於承購戶定期繳納的工程款,皆會匯入信託專戶當中,而信託專戶是「專款專用」,建商必須「依工程進度向建經公司請款」,建經公司會視工程實際狀況通知受託銀行撥款。因此,承購戶所繳的價金不會無端被建商挪用。
三、工程不受建商債務影響
由於建案土地與興建資金均已信託,且起造人亦已變更予建經公司,假如建商在興建期間破產,建案之信託財產不會遭到建商債權人聲請查封。
四、更有效率續建
由於工程興建時起造人已變更為建經公司,若建商途中倒閉,毋須重新申請變更起造人,建經公司可協助與承購戶、融資銀行協商,取得最大共識後即可協助尋找續建的專業第三者(如:營造廠或其他開發商)繼續興建至完工交屋。
看完安信建經解碼之後,相信您對「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與「起造人變更」有更深一層的認識。無論是買房子或是開發推案,「預售履保機制」搭配「建造執照起造人信託」或許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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