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知識懶人包18】合建篇
【安信建經.懶人包】合建是什麼?「合建」簡單說,就是地主出地、建商負責蓋房子的合意興建機制。合建可區分為「合建分售」、「合建分屋」與「合建分成」等三種模式。
最大差別在房子蓋好後、如何分回銷售與分潤。
1、合建分售
房子出售簽訂買賣契約時,建商賣出「房子」部分、地主賣出「土地」持分,雙方和買方各自簽訂契約,也各自收取購屋款、土地款;由建商負責銷售,管銷成本由雙方合意約定,不過,這種合建模式在銷售、簽約上稍加繁複(消費者要分別與地主、建商簽約),採用此方式相對較少。
2、合建分屋
此為常見的模式,房子蓋好後,建商、地主依約定比例分戶(房屋面積),再各自賣掉分回的戶別。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建案有地主戶的原因。實務上,地主戶可自售,或委託代銷公司銷售。
3、合建分成
建商、地主約定好,房地價金的分配比例,不會先過戶,等房子賣掉後,雙方再依約拆款分賬;管銷成本,通常也會依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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